上海局党组印发注重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邮政局党组关于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部署要求,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控斗争及复工复产中挺身而出、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经受考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上海局党组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要树立鼓励担当、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和推动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和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办法》强调,要重点考察干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现实表现。重点了解掌握干部是否带头贯彻上级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下基层、到一线服务群众和企业;是否能统筹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或其他力量,为行业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物资保障或政策支持;是否能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冲锋在前,在一线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是否能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沉着应对,快速稳妥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办法》要求,要充分发挥表彰激励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把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及时奖励、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积极向上推荐表彰。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局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办法》明确,要切实发挥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风向标”作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担当作为、成效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群众普遍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大胆提拔重用。要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对挺身而出、坚守岗位、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
《办法》要求,要坚持严肃问责和容错免责并行,为担当者担当。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要及时调整,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确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而未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但事后及时报告的,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予以甄别,只要不是明知故犯、明令禁止、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