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法务部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展专题讨论
7月31日下午,圆通法律事务部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讨论。这是继继6月25日,圆通速递举行全网《条例》及实名寄递推进工作宣讲后的再一次认真研读及学习。
圆通速递总裁办主任兼法律事务部总监胡斌组织全体律师就每一条每一款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分析并提出修改意见,强调《条例》自2012年成稿,从国家邮政局,到交通运输部,再到国务院法制办,最后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历时近六载形成今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文本。
胡斌强调,《条例》凝聚了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快递企业及快递从业人员、行业协会、行业专家的心血和汗水,是快递行业全体参与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此条例意义重大,与快递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紧密联系,要求各位律师高度重视。
会上,法务部重点就《邮政法》、《反恐法》等相关法律快递企业适用问题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快递进小区、三轮车上路、电商大数据共享、快递三个百分百、寄件人责任、加盟商规制、快件损失赔偿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讨论,提出意见。
会后,法务部将广泛征求公司网管、客服、加盟商及专家等意见,整理后上报有关部门,为快递业法制化、制度化发展建言纳策。